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时间:2022-07-23 20:56:04
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此文共1970字]

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 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 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 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 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 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 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 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在二手楼交易中,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 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 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 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 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 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 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 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 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 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般而言,实践中有以下三种既符合法律 规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二手房交易双方选用:

一是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 ……此处隐藏681个字……同的'合法性或有效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从签订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 利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因此,明确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就是十分必要的。一般而言,主要是从合同的主 体是否适格,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侵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 的合法权益,是否违反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等方面来分析判断,具体如下述: 1、合同的主体不适格。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 为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 意的证明书,实践中一般要其他共有人共同到场签署,或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侵犯优先购买权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 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 3 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 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 同无效。 3、非法转让房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 地产权利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 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的;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 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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