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猫场中学师德师风考核量化细则
(试用于2019春并在试用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和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让考核评价更有针对性,更能够反映老师们的师德面貌,特制定此评价细则:
一、评价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基础分100分。
二、评价依据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师德失范现象实行以扣分为主,辅以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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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期初首次会议(开学工作会)和期末最后一次会议(期末工作总结会)不参加的(请婚丧假的除,下同)扣5分,期末不参加评卷的扣5分。
18.各类统一考试(月考、期末考试、中考等),监考老师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否则每场扣2分。
19.利用大量抄试卷抄习题抄课文抄单词等方式逼迫学生辍学的每生扣2分。
20.出言不逊、口出流言等侮辱学生的每次扣10分。
21.猥亵或者性侵学生的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