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XX(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委员)
廉政责任:对学院党政办公室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党政办职工(含中层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XX(党委委员)
廉政责任:对学院教务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教务处全体教职工(含中层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