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时间:2022-12-13 10:46:35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此文共2466字]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XX(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⒊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向上级党委、纪委和学院党委书记报告违纪问题。

⒋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XX(党委委员)

廉政责任:对学院党政办公室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党政办职工(含中层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XX(党委委员)

廉政责任:对学院教务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教务处全体教职工(含中层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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