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30 15:48:02
关于做好近期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此文共2488字]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顺利完成我市今年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现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交第三季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第三季度专项督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防改办发〔2018〕12号)要求,请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开放合作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根据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经本专项小组组长审签后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委改革办。

二、组织开展年度改革督察工作,报送督察总结报告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中共 ……此处隐藏895个字……的市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

2.通过中央媒体(纸质)及自治区级媒体宣传本地改革经验、做法(0.5分)。改革经验、做法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改革报》《广西日报(头版头条)》《求是》《学习与研究》单篇刊发的,每篇(条)加0.1分;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推介的每项改革举措加0.2分,同一内容只加一次分,本项最高可加0.5分

请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党委改革领导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1.收集本专项小组、小组成员单位、本地区改革试点的批复方案(通知),整理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相关作证材料(方案、宣传报道、现场会材料等)、改革试点阶段性总结报告。(备注:(1)2018年以前承担的中央、自治区改革试点,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且在2018年以前未获得自治区绩效超额加分的,可以申请;(2)2018年新承接的中央或自治区的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可以申请)于11月15日(星期四)前报市委改革办。

2.收集本专项小组、小组成员单位、本地区通过中央媒体(或纸质版报纸)及自治区级媒体宣传本地改革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提交报纸原件或复印件(网络报道不能加分),于11月15日(星期四)前报市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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