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退出与评价——科创行业股权投资机构研究

时间:2022-10-01 20:36:42
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退出与评价——科创行业股权投资机构研究[此文共4322字]

政府引导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融资支持,也为科创板培育了潜在上市企业,科创板则是政府引导基金成功退出并回收资本的重要渠道。我们对2006年至2019年6月各级政府成立的1990只引导基金在投资、退出与评价方面的现状及趋势进行分析,发现:

一、政府引导基金主要聚集在东部沿海省份,以母基金(FOF)形式管理的最多,近三年新增规模明显回落。

二、引导基金改善了科技创新企业的股权融资环境,带动了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

三、政府引导基金退出率近两成,近年来IPO形式退出比例上升,但内部收益率下降。

同时,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发展也存在三方面不足:

一、政府引导基金落地性差,“沉睡”问题严重。政府引导基金实际投资使用率为42%,大量资金停滞在账面上

二、对初创期企业扶持力度不强。政府引导基金投资企业早期阶段的比例低于30%,甚至小于民营创投

三、对科创企业的培育力度有待加强。仅有48.89%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创行业,政府引导基金扶持科创企业的政策目标完成度不高。

一、政府引导基金的整体特征

从2006年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共成立政府引导基金1990只,募资规模约3.76万亿元。地市级引导基金数量最多,占整体44.57%,省级引导基金募资规模最大,占比43.21%。

在时间上,2016年前后政府引导基金“爆炸式”成立。201 ……此处隐藏3356个字……界,尽量延后投资阶段,降低风险。

三、对科创企业的培育力度有待加强。仅有48.89%的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创行业,政府引导基金扶持科创企业的政策目标完成度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议:

1.因地制宜设立引导基金,避免盲目跟风[2]

政府投资基金应有合理规模,而不能无限扩张。一些欠发达区县由于项目少,金融环境差,部分基金只空有目标募资额的架子,根本无法实现募资,造成财政资金和人力物力浪费。建议各地在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时要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和项目资源等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基金数量和规模目标,在一些不具备政府投资基金生存土壤的区县,可以少设立甚至不设立。

2.加大对初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发挥引领效应

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市区联动、相互衔接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引导基金事中事后管理机制,研究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差异化支持办法,对于投资初创期科创行业企业的创投机构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与支持,形成政府资金引导与市场资金参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可持续化发展模式,加强对初创期科创企业的扶持力度。

3.调整回报率预期,着力培育优质科创企业

从退出方面来看,目前主流的国内主板IPO都会有较高的盈利要求,这对很多被投企业来说是难以逾越的屏障,科创板的成立给众多机构包括政府引导基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退出渠道,从而大幅降低一级市场流动性风险,同时提高科创企业在一级市场融资过程的议价能力,因此股权投资机构应适时调整对投资回报率的预期。政府引导基金也应进一步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利用专业能力寻找有发展潜力和价值的科创企业,为科创板培育更多优质企业。

《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退出与评价——科创行业股权投资机构研究[此文共4322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